仲裁庭行政秘书聘用合同是一种专业性法律文件,旨在规范仲裁庭(由仲裁庭主席代表)与受聘担任程序管理员的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并符合塞尔维亚共和国《仲裁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及国际商会/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的实践规范。
仲裁员协议、争议融资与国际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