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信用证第一受益人依据UCP 600第38条规定,向转让行提交的专业申请书范本,旨在将跟单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并依照塞尔维亚共和国《债务关系法》及《外汇业务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跟单信用证 (UCP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