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程序违规的异议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就法院送达违规行为(错误收件人、拟制送达或未送达)提出的异议,并请求法院重新送达或撤销怠于行使权利之后果,依据《民事诉讼法》(《塞尔维亚共和国官方公报》第72/2011号、第49/2013号——宪法法院裁决、第74/2013号——宪法法院裁决、第55/2014号……)之相关规定提出。

诉讼文书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