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及货物质押合同(以开证行为质权人)

本合同范本规范了以提单及货物向开证行进行质押的行为,作为因开立跟单信用证而产生债权的担保方式,并适用《债务关系法》、《外汇业务法》及国际银行惯例(UCP 600)。

跟单信用证 (UCP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