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提供经行政程序作出的建筑物合法化决定书经认证副本,该副本为在不动产地籍册中登记所有权或进行不动产交易所必需。本文件依据《一般行政程序法》及《建筑物合法化法》向具有管辖权的地方自治单位主管机关提交。
合法化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