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争议中的证据保全义务通知(诉讼保全令)

本示范文件为正式通知,争议一方据此就跨境争议中产生的证据保全义务,依据塞尔维亚诉讼规则及国际程序规则,通知另一方(或其本身员工/合作方)负有保全全部相关证据之义务,涵盖国际商会(IC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及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VIAC)等机构主持的仲裁程序。

仲裁员协议、争议融资与国际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