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非《海牙公约》成员国的遗产继承裁定完全合法化申请

本文件范本为继承人或授权代理人就塞尔维亚法院作出的遗产继承裁定,向主管机关提交的正式外交完全合法化申请,适用于在非1961年10月5日《关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海牙公约》缔约国使用的情形。

外国裁判的承认与跨境遗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