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是一项综合性内部规范性文件,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提供者依据《欧盟人工智能法》第17条的规定,建立、记录并维护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全面遵守塞尔维亚相关法律及欧盟数字法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网络与信息安全指令2》、《2021年标准合同条款》)。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 提供者与使用者的义务